6月份以来,天津、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。其中,天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;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.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.8元。
青海决定从2017年5月1日起,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西宁市、海东市1250元/月人,海南州、海北州、黄南州1260元/月人,海西州、果洛州、玉树州1270元/月人,全省统一调整为1500元/月人。
至此,梳理发现,今年以来,至少已有上海、深圳、陕西、山东、青海、福建、天津等7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。
深圳从6月开始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由每月2030元调整为每月2130元,我公司积极响应政府政府号召,同步提高月薪标准,让员工安心工资。